各位同学及家长:随着新学期的到来,我们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学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为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及为学生提供更优质的教育服务,我们严格执行安徽教育厅、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教秘财[2023]41号)收费文件,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在此,特向各位同学及家长详细说明,并希望得到您的理解和配合。一、收费项目及标准1、住宿费:400元/生.学期,收费依据:宿发改价费[2024]121号文件。2、普通话测试费:在校生25元/人.次,非在校生50元/人.次,收费依据:皖价费[2007]99号文件,有测试需求学生自愿参加。3、教材、作业本费:本学期所需教材和作业本的费用,我们按照新华书店实际成本进行收取。由各系部公示所领书目及簿本价格。4、教辅资料费:本学期所需教辅资料的费用,我们本着自愿订购的原则,按成本据实收费。由各系部公示教辅资料书目及价格。二、缴费方式及时间缴费方式:我校通过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收费,由学生或家长用手机线上支付,可选微信和支付宝两种方式,由系部下发《灵璧师范手机缴费操作指南》。缴费时间:请家长在本学期开学后的一周内完成缴费工作,以确保学校能够及时安排相关教育教学活动。三、我们的承诺1、坚决贯彻收费政策,不自立收费项目,不扩大收费范围,不开不规范的票据,不跨学期收费;2、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政策依据;3、严格控制服务收费和代收费,坚持自愿原则,以支定收,代收费专款专用,按时结清。以上收费是按照相关收费文件执行,请您对学校收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异议及时到校纪委或财务室进行咨询。(财务室电话:0557-2360168;校纪委电话:0557-2360167)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让我们携手共进,为孩子的美好未来而努力奋斗! 安徽省灵璧师范学校 2025年2月10日
各位同学及家长:随着新学期的到来,我们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学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为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及为学生提供更优质的教育服务,我们严格执行安徽教育厅、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教秘财[2023]41号)收费文件,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在此,特向各位同学及家长详细说明,并希望得到您的理解和配合。一、收费项目及标准1、住宿费:400元/生.学期,收费依据:宿发改价费[2024]121号文件。2、普通话测试费:在校生25元/人.次,非在校生50元/人.次,收费依据:皖价费[2007]99号文件,有测试需求学生自愿参加。3、教材、作业本费:本学期所需教材和作业本的费用,我们按照新华书店实际成本进行收取。由各系部公示所领书目及簿本价格。4、教辅资料费:本学期所需教辅资料的费用,我们本着自愿订购的原则,按成本据实收费。由各系部公示教辅资料书目及价格。二、缴费方式及时间缴费方式:我校通过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收费,由学生或家长用手机线上支付,可选微信和支付宝两种方式,由系部下发《灵璧师范手机缴费操作指南》。缴费时间:请家长在本学期开学后的一周内完成缴费工作,以确保学校能够及时安排相关教育教学活动。三、我们的承诺1、坚决贯彻收费政策,不自立收费项目,不扩大收费范围,不开不规范的票据,不跨学期收费;2、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政策依据;3、严格控制服务收费和代收费,坚持自愿原则,以支定收,代收费专款专用,按时结清。以上收费是按照相关收费文件执行,请您对学校收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异议及时到校纪委或财务室进行咨询。(财务室电话:0557-2360168;校纪委电话:0557-2360167)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让我们携手共进,为孩子的美好未来而努力奋斗! 安徽省灵璧师范学校2025年2月10日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等法规、规章、制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财务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不断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努力提高思想素质,树立起高尚的职业道德,敬业爱岗,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保守学校财务秘密,牢固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二、财务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贯彻新的《会计法》,努力钻研业务,不断丰富财务会计知识,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及管理水平,提高工作能力,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的财务活动进行系统的有效管理。三、财务人员应参与学校的民主理财,参加或列席教职工代表大会及学校经济工作和财务工作会议,保证学校财务工作决定、决议的合规性和可操作性。财务管理人员在编制学校月、季、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时,要做到量入为出,保证重点,统筹兼顾,收支平衡或略有结余;对确因事业发展需要的重大基建项目等投资支出,必须报经教育、财政等主管部门,批准后列入预算或追加支出计划。四、建立健全收入内部管理制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收款、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学校的一切收入都要纳入学校会计室的统一管理。1、收入是指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预算外收入、事业及经营服务性收入、租赁收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各项收入;2、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筹措教育经费。任何科室、系部不得缓交、截留或擅自坐支应交款项,更不得隐匿不报;3、学校的一切收费行为须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所有收入都要开列合法的收据,禁止一切乱收费。学校的各项收入均应由会计室进行核算,严禁设立账外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进行收入核算,坚决杜绝小金库,不得坐收坐支。五、建立健全支出内部管理制度1、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2、学校须先预算后支出,体现勤俭办校的原则。根据支出申请或计划,建立审批制度;3、支出凭证须有经手人、验收人或证明人、分管领导签字方可报账,注重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做到内容完整,凭证合法,手续齐全;4、成立财务支出会审会签小组,严格执行学校会审会签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