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上午,灵璧师范学校党委第二支部书记蔡源同志与支部委员周发尚同志、邵政琴同志,一同前往所属支部的退休老党员晏金福家中,上门为他颁发“光荣在党50周年”纪念章,向老党员致以崇高的敬意和祝福,把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第一时间送到老党员的心坎上。在晏金福同志家中,蔡源、周发尚、邵政琴三位同志与晏金福同志促膝谈心,聊起家常,听他回忆在学校工作的经历,询问他的身体情况和生活状况,与他重温入党初心,共忆艰苦岁月,希望他好好保重身体,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学校工作,并向他致以诚挚的节日问候。
6月27日,在灵璧师范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灵璧师范学校各支部以“学党纪 忆初心 勇担当 树形象”为主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会前,支部党员在学校周边开展环境治理党员志愿者活动,随后回到支部活动室开展党课学习等其他“迎七一”系列活动。会上,第一议题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期党的纪律建设的新要求,落实对标学习制度,找差距,明方向。随后,支部书记带领本支部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并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为题为大家上了一堂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活动中党员们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一章 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和《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强调 持续推进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青海篇章》两个篇目。学习后,支部组织党员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开展交流研讨。讨论结束后,各支部党员集体过政治生日,并签署了《宿州市党员干部正确实施网络行为规范承诺书》。活动最后,各支部书记做进一步强调和要求,要求党员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纪律规矩,坚定为民服务初心,勇担教书育人使命,树新时代教师光辉形象,结合实际学,结合实际干,切实增强党纪学习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不断增强自身的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此次活动,让党员同志们在思想上深受教育,精神上经受洗礼,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增强了纪律意识,激励了时不我待的使命意识和勇挑重担的担当精神。
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网络行为是党员干部言行的重要组成部分2024年1月1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要求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走好网上群众路线,规范网络行为促进形成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今天就来一起了解《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规定了哪些网络行为吧!
《条例》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相应处分。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党员的基本义务。党员的党性修养和道德水准对社会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特别是党员在公共场所的言行,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党员以及党组织的评价。因此,有必要对党员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的不当行为进行纪律约束,维护党的形象。公序良俗,是指维护国家和社会正常健康发展的秩序和道德,整体体现一个社会的一般利益和一般道德观念,对社会公众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约束作用。公共场所,是相对于特定的私人场所而言的,是指公共的、社会的、不特定人员可以自由进出的场所,用以满足社会公众工作、学习、娱乐等需要或者社会需求。网络空间可以被视作一种特殊的公共场所。网络作为人际交往的重要媒介,已经成为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公众之间交流、接收信息的重要场所,同样具有公共属性。这里的“造成不良影响”,一般是指由于行为人在公共场所的不当行为,引起广大群众或者社会舆论负面反映,给行为人自身名誉、行为人所在的党组织和单位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损害了党的形象。执纪监督中发现,有的党员不注重党员身份和形象,在公共场所言行失德失范,引发社会舆论广泛关注和群众强烈不满;有的在微信群转发不雅图片、视频,成为“热点新闻”;有的公开发布崇洋媚外、炫富斗阔、铺张浪费等网络信息,引发舆论炒作等。党员、干部如果存在这些行为,会带来不良示范效应,损害党的形象,应当用严格的纪律加以规制。党员、干部在社会交往中应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时常自省自警、修身律己,自觉树立良好作风,带头维护公序良俗。党员在公共场所的不当行为,如果社会危害性较小,并且未造成不良影响,一般可通过社会舆论和道德的力量来调整;如果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或者侵犯他人权利,国家法律已将其作为违法犯罪行为规定了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党组织可适用总则中纪法衔接条款处理;如果相关行为虽未构成违法犯罪,但造成不良影响,则应依据本条进行处分。此外,《条例》还在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了生活纪律的兜底条款,明确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给予相应处分。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先后3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释放了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为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执纪提供了基本依据。广大党员要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入领会修订《条例》的重点内容和着力方向,强化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凝聚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作出新贡献。
来源:学习强国
来源:安徽先锋微讯
进一步提高入团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素养,更好地激励青年团员树立先进观念,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发挥先进典型在青年学生中的示范作用,近日,灵璧师范学校开展“青年,你为什么要入团”主题团课学习,团课由校团委副书记程方圆主讲。课程伊始,程方圆抛给同学们一个问题:你们为什么要入团?在给同学们一定的思考时间之后,她随机现场提问几位入团积极分子的入团动机。通过同学们不尽相同的答案,更加直观地了解到了同学们的入团初衷,都是为了在团组织中提升个人能力,实现自身价值,为集体、为党和国家做出自己的贡献。程方圆从共青团知识、入团基本条件、发展新团员程序、入团志愿书及团员证的填写、团员管理细则五个方面详细介绍了“我们的共青团”,为同学们在今后的发展中指明了方向,帮助入团积极分子更好地了解如何去成为一名合格的共青团员。入团是光荣的,是一名进步青年热爱国家、热爱人民的重要表现,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的青年工作的重要力量,真正有理想有抱负的青少年应该争取加入进来,在党组织的正确领导下,不断锻炼自己,提升自己,成为新时代有为青年,服务国家,服务人民,诠释“我们的青春”的含义。音乐教师梁思莹为入团积极分子们带来了精彩的团课——“光荣啊,中国共青团”。梁思莹带领同学们一起聆听了团歌,感受了团歌激昂的力量,介绍了团歌的内涵和创作背景,用生动的事例阐述了团歌厚重的历史价值、崇高的审美价值、重大的时代价值。在梁思莹的教唱、带唱引导下,入团积极分子们用心倾听,用情歌唱,渐渐跟上了节奏。五月的花海,青春的时代,一字字,一句句,歌声嘹亮,大家唱出了对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向往,显示出蓬勃的朝气与活力,演绎出新时代青年学生的精气神。活动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要继承和发扬团的优良传统,将团的精神化为践行新思想、建功新时代的内生动力,努力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青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指示精神,纪念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为雷锋同志题词六十一周年,进一步学习与弘扬雷锋精神。4 月 10 日晚,灵璧师范学校组织开展学雷锋主题团课暨学雷锋活动月总结表彰大会,各班团支书、入团积极分子以及志愿者代表纷纷到场。“倘若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倘若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分黑暗?倘若你是一颗粮食,你是否哺育了有用的生命?倘若你是一颗最小的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坚守在你生活的岗位上?”校团委书记马凯与大家一同学习了雷锋的事迹、习总书记的寄语、志愿服务等内容,并呼吁大家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传递青春正向能量,促使雷锋精神的种子在每一位同学的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他希望同学们不仅要学习雷锋的精神,还要学习雷锋的行为,将崇高的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质追求转化为实际行动,在学习与生活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以梦为马,不负韶华。随后,校团委副书记程方圆宣读了学雷锋活动月志愿服务先进个人以及先进班级,向受到表彰的班级与个人表示衷心的祝贺。马凯为受表彰学生颁发证书并合影留念。青年志愿者行动是对雷锋精神的传承与发扬。相信在此次活动后,同学们将积极响应时代的召唤,由小见大,心怀家国大义。愿灵璧师范学校的莘莘学子以此为起点,心中常存爱心,奉献精神永随,共同传承雷锋精神的时代火炬!